从11村个体农民生产消费看近代中国农村变迁
——评侯建新《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
魏宏运 李金铮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学术界曾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中心线索进行了讨论,结果似乎并没有取得广泛的共识,尤其对20世纪前半期中国农村的发展与不发展,这个在半个世纪前中外学者就争论不休的问题,仍有扑朔迷离之感。显然,必须进一步挖掘资料,特别是个案分析资料,首先搞清“是什么”。近年,又有不少新成果、新观点推出,其中侯建新教授是比较突出的一位。他的新著《农民、市场与社会变迁:冀中11村透视并与英国乡村比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以下简称《农民》),正是一项颇为珍贵的、以20世纪上半叶冀中11个村庄为剖析对象的个案研究成果。该书研究的主要地域是冀中清苑县,以老一辈学者陈翰笙等人当年调查的11村资料为中心,结合其他文献以及作者90年代两次实地考察,对个体农户的生产、交换、消费和积累等诸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再现和分析。这是一项微观实证性研究成果,同时,作者有强烈的整体史意识,总是将11村研究的每一项指标都置于华北地区乃至全国的宏阔视野中,为读者提供了广阔的鉴别与思索空间,使得该项成果具有了“从个别出发是可以接近整体” 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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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难能可贵的是,由于作者深厚的西欧史特别是英国史研究背景,从而将20世纪前半期冀中农村经济与工业化前的英国农民经济在相应范围内比较。作者探寻的目光没有局限于商品流通层面,也未过分瞩目农村雇佣经济的多寡与成败;亦不同于颇为流行的“过密化”经济说或《大分流》所主张的海外殖民和资源决定说。侯建新教授自宏观而微观,自群体而个体,并且深入到个体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过程,得出了一些发人深省的见解——“个体农民生产消费说”尤其引人注目。这是一般单纯从事中国史或外国史的学者难以做到的。也正因为此,作者的研究具有十分突出的方法论意义。
一
如果说前近代中国,城乡之间是一个渐进的统一体,尚无截然的区分,而到近代以后,两者越来越显示出根本性的差异。就表面来看,在城市,新式的摩天大楼、工厂、银行、商店、汽车、电影交相辉映,这里成了所有近代事物的集中地;而农村则似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以至被视为传统地区以及落后、停滞、愚昧的典型。于是,有些学者将这种现象概括为“二元经济”。显然,二元经济是客观事实,但以此否定二者间的联系,并将农村视为完全停滞的区域,也不一定合适。侯建新教授指出,就20世纪上半叶的冀中乃至华北农村而言,尽管“变化相当缓慢,可从整体上讲还是在发展,并非完全停滞,毫无作为;尤其是随着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农民经济结构有所调整,农户相当一部分产值已在耕地外实现,表明了小农家庭经济顽强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第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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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论对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观点可谓有力的支持,当然它完全是建立在作者的实证研究之上的。
在农业生产中,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是农民进行土地经营的基本前提,也许以往人们更多地关注生产关系,故迄今并未对此给予应有的关注。《农民》辟专节探讨这一问题,显示了对这一生产要素的重视。作者将此分为耕地灌溉、农业工具、挽力和施肥、选种等方面,并评价说“似乎有理由认为,尽管农具等没有出现较明显的突破和革新,但整个农业生产手段还是处于缓慢改善的过程中……显现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交汇”。(第105页)事实的确如此,譬如在农地灌溉方面,经过清光绪初年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凿井开渠,清苑的深井数量和水浇地面积有了明显的增加,1930年代初清苑的农田灌溉率达到17%。这一研究结果,比徐秀丽所估计的河北农田灌溉率7%和珀金斯所估计的冀鲁豫三省灌溉率15%都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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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具方面,也不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三四十年代清苑县较大型农具的数量有所增加,特别是水车的数量增加一倍有余。在畜力方面,1930年代与10年前相比也有一定的发展,骡、马、驴、牛少则增加39%,多则增加120%。此外,30年代改良农作物品种和引进良种的活动也取得一定成效。国民政府设有县立农业推广所,1934年成功地引进和推广了脱立斯美棉,当年就使全县的植棉面积比上年增加2000余亩。可见,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政府的介入因素不可忽视。
以往学术界多强调经济作物的种植及其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其实,传统粮食作物的种植结构也发生一些变化。《农民》表明,该时期冀中小麦以及抗旱高产的玉米和番薯的种植面积稳中有增;而高粱、大麦和一些杂粮的种植面积在缓慢减少。作者断言:“有理由认为,20世纪前半叶清苑以及中国北方粮食作物的种植结构在向合理化方面发展,人们口粮构成似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第117页)经济作物的种植也呈上升之势,1930-1946年间,清苑经济作物占总耕地的比例由4.65%增至8.3%,其中主要是棉花种植:由植棉1276亩增至272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由3%升至6.6%。
农业总产量和亩产量历来是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农民》表明,1936年冀中作物亩产量比30年代初有明显提高,由115.6斤增至120斤。与以前的研究有所不同的是,一般认为,经过八年抗战,农业总产量和亩产量肯定大大下降,但《农民》认为,总体的变化不很明显,到1946年,亩产量虽然有所下降,但也不是全都下降,玉米和薯类就有一定增长。这一结论,应当说丰富了我们对该时期农业产量的认识。
工副业是支撑中国农家经济的另一重要支柱。近年来,学术界突破了以往认为农村手工业趋于破产的传统看法,认为兴衰互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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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关于工副业及其占农家经济比重的研究,使人们不得不重新评估这一时期的乡村工业与经济。作者以第一手资料表明:1930年清苑一个中等农户的家庭收入中,农作物产值占75.3%,工副业产值占26.74%,也就是说,“有1/4以上的产值在耕地之外实现”。与此相关,作者同时推算出“当时农村有将近三成的劳动力从事工副业生产并非夸大之谈”。(第276、277页)譬如家庭织布业,包括清苑在内,形成了中国最大的织布中心之一——高阳织布区。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织布工具已由传统的木制扔梭机,发展为拉梭机,到20世纪初开始使用铁轮机,不仅工作效率高,而且实际上已是机器,非手工工具。由此,作者对英国学者伊懋可(Mark Elevin)关于家庭手工业规模狭小,势必阻碍社会分工、排斥新技术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家庭手工业“容纳社会分工发展和生产技术进步的程度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狭小”。所以“这种条件下的‘耕织结合’,不能与中国传统的耕织结合完全简单的等同。”(第145-146页)这些都是颇为精到的分析。与此相关,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指标,是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日趋密切。一是市场分布密度加大,二是农产商品率提高,据统计,一个中等农户农产品的商品率已接近60%。这一切都表明“生产者的生产生活过程越来越密切地与市场联系在一起,从而出现生产规模和生产者社会交往范围不断扩大的可能趋势”(第164页),并认为这是20世纪上半叶冀中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最重要的标志。当然,作者同时指出,乡村工商业的发展是在中国近代特有条件下产生的,例如农民家庭的高商品率与低生产率、低储蓄率并存等问题,下面还要论及。
二
“发展”是一个方面,《农民》认为,就主体而言,20世纪上半期的冀中农村,“还没有从根本上走出传统农民家庭的经济模式”(第315页)。
先看农业生产。尽管出现了新的生产要素,但作者指出,“不能忽视,也不能估计过高”,“总体上仍处于传统农业阶段”。(第105页)如农业生产工具,大约数十种,几乎都是因循简陋,改进乏善可陈。即使这些传统工具,仍然得不到满足。拥有犁的农户仅占7%。畜力尤其不足。1930年,调查所及的500农户中没有耕畜者占68%,骡马尤其缺少。从挽力与田场面积的比例关系,也可看出畜力之极度缺乏,平均48.7亩才有一头耕畜。众多小农在田间不得不胼手胝足地劳作。农田灌溉面积虽有所扩大,但也未超出传统的水利活动,抗灾能力相当薄弱。相比之下,中国农业直到20世纪上半叶远没有达到工业革命前英国的农业生产条件。
判断农业生产效率的主要标准应该是单位时间劳动者的平均产量,只有它才能反映经济的质的增长。马克思就曾指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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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以什么标准来判断单位时间劳动者的产量呢?《农民》认为,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可以采用年度为单位时间;劳动生产率按其计算范围可分为个别劳动生产率和社会劳动生产率,前者又包括个人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劳动生产率。冀中农业生产基本上仍然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家庭人口又大抵相当,有较强的可比性,因此宜以农户为单位进行考察。我们认为,这一标准比较符合中国传统农业的生产状况,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据《农民》推算,冀中清苑县,到20世纪上半期,亩产量为154.05市斤,一个中等农户占地面积为18.7亩,所以每户粮食劳动生产率为2881市斤。
当我们用此标准来衡量农业生产效率时,就显示出中国与英国的明显差距。英国13-14世纪农户每市亩生产粮食70市斤,当时一个中等农户大约耕作60市亩,如此算来,每户粮食劳动生产率为2 100公斤。到16世纪,英国每市亩产粮110市斤,同时随着劳动力不断向外转移,农户经营面积进一步扩大,典型农户年粮食产量约达到5 000公斤,比中世纪中期明显提高,更比20世纪上半期清苑农民的粮食生产率高出3倍。此后,英国的农业进步更为显著,到18世纪下半期每亩产粮148市斤,即便农户没有增加耕地面积,农户粮食产量也达到6900公斤,为清苑粮食生产率的4.8倍。更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晚期和近代早期,英国等西欧国家的人口数量基本处于增长之势,不过它未能抵消农业增长的成果,17世纪后人均产量增长速度超过了人口增长速度,由此在世界上第一次实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经济增长,超越了“马尔萨斯危机”,取得了日后进军工业社会的首张入场券。
再看工副业。中国与英国乡村工业一样,都是从以农耕为主的产业结构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而且很长时间都是围绕农产品加工、深加工进行。另外,乡村工业最初都是作为农民家庭生产的副业,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都与农业生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问题上,英国乡村工业在16世纪以后得到了长足发展,不仅有包买商制度的出现,更产生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手工业工场,开始由分散的家内制进入工场手工业阶段,形成工业革命的前提。而中国,尽管也有手工业作坊的出现,但直到20世纪上半叶大多工副业仍是低收入农业的补充。从总体来看,种田越多的农户,从事副业的户数和副业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小;相反,种田少且经济困难的农户,从事副业的户数和副业所占比例越大。这说明,农民选择工副业,大多是迫于土地产出不足的压力,显示了冀中工副业有安置剩余劳动力和追求温饱的性质,与资本主义生产相距甚远。
商品市场及其复杂性,是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值得注意的现象。如果简单化地分析中国市场,中国早就该进入资本主义了,因为中国一些地区农产品商品率向来不低,20世纪上半期冀中农户产品的商品率已接近60%。但事实上,中国农村始终处于小农经济的水平。问题就在于,中国农产品商品率的高昂大多是一种表象。真正的商品经济,应该建立于产品剩余、富裕及其交换的基础之上,而中国农村的很多情形恰恰与此相反。诚如作者指出,冀中农产商品率的提高,尽管有国内外市场的刺激作用,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仍具中国传统市场的特征,农民往往是因为贫困被迫走向市场。他们经常是在收获之后价格最低的时候将产品出售,以纳捐、还债或购买其他生活必需品;到青黄不接、等米下锅之时,又借钱以高价到市场购粮,从而形成“卖粮还债——借债买粮”的恶性循环,饱受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剥削。作者将这种交易称为“掠夺的市场”、“饥饿的市场”,可谓一针见血之论。正是这种掠夺和饥饿的市场,在相当大程度上膨胀了商品率,但因贫困而推动的商品化与富裕农民通过市场谋求利润、从而扩大再生产的商品经济,有着本质区别。我们经常把经济作物的种植作为商品化提高的标志,事实上它的确给农民带来了利益,但也不能不说农民种植经济作物,主要迫于生存的压力。耕地越是不足、生活越是贫困的农户,种棉的比例越大,这一反向选择与上述工副业的状况一致,与真正的商品经济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有的学者以20世纪上半期华北农村为例,说明华北乡村经济已经具备了一般形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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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正是忽略了上述区别。
最后能够证明近代中国农村经济不发展者,则是农民生活的贫困。1930年代费孝通指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了不足以维持最低限度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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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冀中的研究,深化了这一结论。作者在仔细研究农家收支的基础上,为我们展示了一张1930年清苑中等农户收支表(第297页),这可以说是全书的结晶式成果。由此表可知,一个中等农家全年收入229元,支出250元,亏空21元,即负储蓄率为9.1%。中农尚且如此,中农以下的贫困户将何以堪?再看恩格尔系数。以饮食费占总生活费用的比例而计,清苑农户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79.2%,属绝对贫困型。当然,不同阶层的恩格尔系数有所不同,按《农民》统计,地主为63.4%、富农为76.6%、中农为80.8%、贫农为81.6%、雇农为81.4%。令人惊诧的是,即便地主、富农,生活水准竟也都属于绝对贫困型(50-59%之间者才为勉强度日型即温饱型)。与此相联系,在饮食消费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粮食,其他副食品很少。不用说吃肉,一般农民连吃葱蘸酱都非常难得。在食粮消费中,即使家境较好的农户,大约也是七成高粱面或甘薯、高粱面,二成玉米面,一成白面。地主富农的粮食消费也是以粗粮为主,粗粮大约占70%。有人曾经指出中国只有大贫和小贫之分,虽有绝对之嫌,但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相比而言,工业革命以前的英国,农民家庭普遍都有一定的剩余和购买力,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比较稳定,一般的生活需求基本能得到满足,而且衣、食、住等方面的生活质量在不断改善,一部分人开始进入享受型消费。其他阶层暂且不论,就拿农业雇工的生活来说,北安普顿郡农场雇工一日三餐的消费情况是这样的:早餐有腌肉、奶酪,午餐为面包、啤酒、烤肉(或煮肉)和布丁,晚餐和早餐大致一样,加少量啤酒。雇工生活当属英国农民生活的较低层次,但与中国农民哪怕是地主、富农的生活相比,都已不可相提并论。总之,正如作者所说的,“冀中是糊口农业,甚至是不能糊口的农业”(第298页)。在这种绝对贫困型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农民家庭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为继,更谈不上持续的剩余和积累,以及普遍地投入和扩大再生产,由此也就谈不上真正的市场经济。《农民》对清苑的定量研究,充分证明农民生活的贫困,对地主、富农生活水平的分析更是一大贡献,此点显然被以往的研究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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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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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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